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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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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0-6-29 9:21:53

广发〔20105

 

 

中共广水市委 广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2010620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910号)、《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随发〔20105号),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结合广水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充分认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利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正义,增进社会和谐;有利于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促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我市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从建设和谐广水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2)正确把握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形势。我市现有4.4万残疾人,涉及14万家庭人口。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了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基础不断加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但是,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把促进残疾人发展,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水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

3)明确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战略机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改善残疾人基本状况,着力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基层组织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和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

4)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落实和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障有关政府补贴政策。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政府负担。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报销比例在普惠的基础上提高15%,直至100%为止。城乡医疗救助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做好残疾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

5)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鼓励和支持城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项目,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医疗康复需求,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完善康复机构建设,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聋儿语训、辅助器具适配、精神病防治等重点康复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及边远地区康复设施落后、技术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逐步对贫困残疾人康复给予补贴。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民生工程。

6)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注重精神残疾预防。做好补碘、改水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

三、切实做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7)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对有重度残疾人的贫困家庭,若符合低保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残疾人,在其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可采取定期或临时生活救助措施给予生活保障。条件允许时,要以多种形式兴办重度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人托养(安养)服务机构。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妥善安置和照顾好伤残军人。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优先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全市扶贫搬迁工程福彩安居工程计划。城市廉租住房优先照顾贫困残疾人家庭,城市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应给予优先照顾。

8)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服务残疾人的保险产品和业务。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农村残疾人纳入参保范围。

9)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要逐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留存部分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救助等福利事业。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企业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四、认真做好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文化体育工作

10)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不断加大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倍安排。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受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高度重视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生存技能。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编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完善扶残助学政策和措施。对贫困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费用实行减免和生活补助,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学校所在地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活补贴标准,确保有能力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对普通高中的残疾学生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比照中职贫困生资助政策给予助学补助,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对残疾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给予学费减免或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对在高等教育学校就学的贫困残疾大学生给予生活补助。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11)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适当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的比例。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全市每年统一招收工作人员时,原则上要将招收总人数的1.5%以上专门用于招录残疾人。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完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专产专营等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措施。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优先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提供就业援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切实将国家关于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将农村残疾人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优先纳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开展面向农村残疾人的定向、订单培训。在农村小额信贷等扶持政策中,加大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的力度,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切实增加残疾人收入。

12)积极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进一步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热情和潜能。培植广水市残疾人书法项目,打造广水市残疾人书法品牌。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培养优秀残疾人文艺和体育人才,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残疾人重大比赛活动

五、进一步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

13)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服务。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要改善条件、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残疾人服务领域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加强对残疾人服务的支持引导和监督管理。

14)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建筑物等必须建设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的要加快无障碍改造。小城镇、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城市公共交通等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配置无障碍设备,完善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有关规定,公共停车区要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切实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市电视台要积极开设残疾人专题栏目。

15)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依托社区开展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项目,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建立残疾人居家服务补贴制度。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及康复、医疗卫生、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到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加大对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投入,逐步建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职业培训中心、文化体育中心。

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16)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中小学德育等课程,开展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将扶残助残工作列入全市精神文明考评范围。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激励全市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融入社会,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之中,共享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成果。

17)加强残疾人事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制定《广水市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和《广水市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检查,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残疾人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1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对外交流领域,提高对外合作水平,充分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人权保障成就。利用武汉城市圈建设机遇,学习借鉴各地残疾人事业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七、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19)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要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党委和政府要分别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和联系残疾人工作,定期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强化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章等的制定和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要配备专门人员,给予工作经费,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农村基层组织要抓好残疾人工作的落实。建立稳定的残疾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要按照部门预算的规定,统筹安排残联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经费,对残联开展残疾人服务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20)发挥残疾人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拓宽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各级残联要切实履行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要加强各级残联的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有专人负责残疾人工作,市残联要加强对基层残疾人工作的指导。解决好残联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盲文翻译和经过手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残疾人工作者,享受工资收入15%的特殊岗位津贴。

21)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共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合力。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加强残疾人状况调查、监测、统计,重视残疾人事业政策理论研究,加快培养高素质残疾人事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支持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和残疾老人的合法权益。红十字会、慈善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企事业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主题词残疾人工作 意见

发: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各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开发区,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中共广水市委办公室               2010620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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